紅星二鍋頭包裝被指侵權(quán)
2005-08-26 10:55 來源:中華印包網(wǎng) 責編:ge ran
“紅星二鍋頭”的外包裝紙被指專利侵權(quán),北京紅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國華商場有限責任公司被專利人高慶、孔令泉告上法庭,并遭索賠20萬。而紅星公司的代理人賈東欣則向記者表示“這種紅星二鍋頭,每瓶廠家的利潤只有2毛錢,而他們要我們陪這么多,這簡直就是訛錢!”昨天上午,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高慶、孔令泉二人在起訴狀中稱,他們在1999年4月獲得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局授予的名為“需破壞盒體才能啟封的外包裝紙盒”的實用新型專利。而紅星公司未經(jīng)他們許可在其產(chǎn)品中使用了他們的專利,并在國華商場銷售,其行為侵犯了高慶、孔令泉二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
而紅星公司的代理人北京金信立方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代理公司律師賈東欣認為,紅星二鍋頭的外包裝紙的技術(shù)特征與高慶、孔令泉二人的專利有顯著區(qū)別,并不存在侵權(quán)問題。
庭審后,賈東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,這種外包裝紙的酒銷量不是很好,每瓶只有2角的利潤,總利潤也不到3萬元,折合到包裝紙也就是3000多元。而他們要我們賠20萬,是沒有道理的。
隨后,記者采訪了北京另一家酒廠的相關(guān)負責人,對利潤只有2毛的二鍋頭,他先表示有點難以想象。但他認為,廠家在做促銷、宣傳等活動時,有可能會出現(xiàn)這樣的現(xiàn)象,但這絕不可能是長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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