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納入827家
2012-09-25 10:15 來源:財富紙業(yè) 責編:江佳
- 摘要:
- 作為國家首批7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省、市,廣東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已從制度設計階段轉向實際操作階段。記者從廣東省發(fā)改委獲悉,廣東省政府近日正式印發(fā)《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,首批九大行業(yè)827家企業(yè)納入“控排企業(yè)”范圍。
【CPP114】訊:作為國家首批7個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省、市,廣東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已從制度設計階段轉向實際操作階段。記者從廣東省發(fā)改委獲悉,廣東省政府近日正式印發(fā)《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,首批九大行業(yè)827家企業(yè)納入“控排企業(yè)”范圍。
作為全國第一個啟動碳交易試點的省,與北京、上海等城市相比,廣東有21個地級以上市,區(qū)域覆蓋面廣,地區(qū)經濟社會發(fā)展水平不一,且行業(yè)種類多、差異大。廣東版的碳交易方案,結合廣東特色,盡可能涵蓋主要的排放行業(yè),并率先探索省內不同區(qū)域之間開展交易的可行性。
據(jù)了解,《實施方案》明確提出,到2015年,基本建立碳排放權在市場主體之間和地區(qū)之間合理配置的管理工作體系,初步形成適應省情、制度健全、管理規(guī)范、運作良好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和在全國有重要地位的區(qū)域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。
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、發(fā)改委主任李春洪表示,相比較以前通過目標責任制等行政手段來推進節(jié)能工作,碳排放權交易提供了一種更加可持續(xù)的節(jié)能減碳新機制。對于廣東來說,這也是一項重大體制機制創(chuàng)新,對廣東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意義重大。
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分三期
碳排放權交易,交易什么,如何交易?廣東省發(fā)改委副主任魯修祿告訴記者,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產品以碳排放權配額為主,即由政府發(fā)放給企業(yè)等市場主體量化的二氧化碳排放權益額度。同時經國家或廣東省備案、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量作為補充交易產品。此外,廣東省還將積極探索創(chuàng)新交易產品。
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主體,是政府納入控制碳排放總量的企業(yè)(簡稱“控排企業(yè)”)。政府向控排企業(yè)發(fā)放碳排放權配額,對控排企業(yè)碳排放進行監(jiān)督管理?嘏牌髽I(yè)按照所獲配額履行控制碳排放責任,并可通過配額交易獲得經濟收益或排放權益。
碳排放權交易活動通過交易平臺進行。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平臺是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。
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分三期安排,第一期(2012年—2015年)為試點試驗期,第二期(2016年—2020年)為試驗完善期,第三期(2020年后)為成熟運行期。
力爭2015年率先啟動省際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
記者了解到,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第一期著重在部分重點行業(yè)開展建立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試點,并分為三個階段開展。其中2012年—2013年上半年為籌備階段,2013年下半年—2014年為實施階段,2015年為深化階段。
在籌備階段,廣東省將啟動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。正式掛牌成立碳排放權交易所。
而在實施階段,將啟動基于配額的碳排放權交易。開展建立省際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前期研究,加強建立省際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工作協(xié)調。
作為全國第一個啟動碳交易試點的省,與北京、上海等城市相比,廣東有21個地級以上市,區(qū)域覆蓋面廣,地區(qū)經濟社會發(fā)展水平不一,且行業(yè)種類多、差異大。廣東版的碳交易方案,結合廣東特色,盡可能涵蓋主要的排放行業(yè),并率先探索省內不同區(qū)域之間開展交易的可行性。
據(jù)了解,《實施方案》明確提出,到2015年,基本建立碳排放權在市場主體之間和地區(qū)之間合理配置的管理工作體系,初步形成適應省情、制度健全、管理規(guī)范、運作良好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和在全國有重要地位的區(qū)域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。
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、發(fā)改委主任李春洪表示,相比較以前通過目標責任制等行政手段來推進節(jié)能工作,碳排放權交易提供了一種更加可持續(xù)的節(jié)能減碳新機制。對于廣東來說,這也是一項重大體制機制創(chuàng)新,對廣東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意義重大。
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分三期
碳排放權交易,交易什么,如何交易?廣東省發(fā)改委副主任魯修祿告訴記者,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產品以碳排放權配額為主,即由政府發(fā)放給企業(yè)等市場主體量化的二氧化碳排放權益額度。同時經國家或廣東省備案、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量作為補充交易產品。此外,廣東省還將積極探索創(chuàng)新交易產品。
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主體,是政府納入控制碳排放總量的企業(yè)(簡稱“控排企業(yè)”)。政府向控排企業(yè)發(fā)放碳排放權配額,對控排企業(yè)碳排放進行監(jiān)督管理?嘏牌髽I(yè)按照所獲配額履行控制碳排放責任,并可通過配額交易獲得經濟收益或排放權益。
碳排放權交易活動通過交易平臺進行。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平臺是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。
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分三期安排,第一期(2012年—2015年)為試點試驗期,第二期(2016年—2020年)為試驗完善期,第三期(2020年后)為成熟運行期。
力爭2015年率先啟動省際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
記者了解到,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第一期著重在部分重點行業(yè)開展建立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試點,并分為三個階段開展。其中2012年—2013年上半年為籌備階段,2013年下半年—2014年為實施階段,2015年為深化階段。
在籌備階段,廣東省將啟動基于項目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。正式掛牌成立碳排放權交易所。
而在實施階段,將啟動基于配額的碳排放權交易。開展建立省際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前期研究,加強建立省際碳排放權交易機制的工作協(xié)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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